1月8日消息:印尼贸易部周三发布关于废食用油(UCO)和其他棕榈油残渣出口的规定,以确保国内食用油行业以及生物柴油行业的原料供应,并支持B40生物柴油掺混项目的顺利实施。
新法规立即生效,要求所有废食用油以及棕榈油残渣(包括废水浮油POM)的出口商必须从政府申请出口许可证,许可证签发后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印尼贸易网站上发布的规定称,政府将在与相关部委的会议上决定出口计划。
印尼上周出台法令,在2025年实施更高掺混比例的生物柴油项目,即将40%的棕榈油基燃料与柴油燃料混合(即B40),高于2024年的35%。
印尼政府一直在研究遏制废食用油出口的方法,但是供应收紧程度尚不清楚。据媒体报道,上月一名官员表示,根据名为“Minyakita”的政府计划出售的一些食用油被错误贴上废食用油标签,并当作生物柴油原料出口海外市场。
印尼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11月,印尼废食用油和棕榈油残渣的出口量为395万吨,同比下降13.75%。但是政府官员一再表示,Minyakita产品有供应短缺迹象,理由是零售商以比政府出台的最高零售价高出约一成的价格出售此类产品。
印尼政府要求所有棕榈油出口商在国内按照限定价格销售部分毛棕榈油,制成Minyakita食用油,然后以可承受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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