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实施!旧版食用油还能吃吗?专家最新回应

2026-08-24

一日三餐,煎炒烹炸,食用油是家家户户离不开的厨房必需品。2026年8月1日起,国家正式实施了花生油、大豆油、玉米油、葵花籽油等四项新版国家标准。新国标“新”在哪里?超市里“高油酸”“低芥酸”是什么意思?普通家庭该如何选油、用油?

8月21日上午,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冯海青一行做客荆州市融媒体中心《行风热线》直播间,针对食用油质量安全问题与广大市民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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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四项优化

门槛更高、标签更明

据冯海青介绍,对比旧版标准,此次实施的四项食用油新国标(GB/T1534、GB/T1535、GB/T10464、GB/T19111)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实实在在的优化:

一是抬高品质安全门槛。 新国标收严了酸价、过氧化值的限量要求,对油脂新鲜度提出更高要求。同时明确压榨油溶剂残留不得检出,从指标层面堵住了浸出油冒充压榨油的漏洞。

二是厘清定义与等级。 首次明确高油酸花生油的判定条件(油酸≥73%),并对葵花籽油进行细分。油品等级由四级精简为三级,引导企业减少过度精炼加工,更好保留天然营养物质。专家指出,等级并非越高越好,不同等级在风味、营养上各有侧重。

三是标签标识更加透明。 产品必须清晰标注加工工艺(压榨或浸出)和产品等级,禁止误导性宣传,同时倡导标注开封后的建议食用期限。

四是强调开封后保质期。 企业需标注开封后的建议食用期限,提醒消费者不能直接沿用未开封保质期。

特别提醒:新标准8月1日正式实施,但此前生产且在保质期内的旧版包装食用油可正常购买和食用,市民无需担心或丢弃家中存油。

实验室“火眼金睛”

四道关口守护餐桌安全

作为常年重点监测对象,食用油是各级抽检的重中之重。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从四个维度为油脂质量把关:

· 新鲜度检测:通过检测酸价、过氧化值,判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一旦出现“哈喇味”,即便在保质期内也不建议食用。

· 加工安全性检测:严查溶剂残留。浸出工艺若精炼不到位,存在残留风险;压榨工艺产品则必须“不得检出”。

· 真实性鉴别:通过检测脂肪酸组成,为油脂做“成分身份证”,有效识别掺假、以次充好行为。

· 污染物检测:重点筛查黄曲霉毒素等有害物,一旦检出不合格,立即报送监管部门处置。

读懂“高”“低”

脂肪酸配比不等于安全等级

针对市面上常见的“高油酸”“低芥酸”宣传,冯海青解释,这些“高”“低”描述的是油脂内部不同脂肪酸的占比,并非安全等级高低。

· 油酸(单不饱和脂肪酸):稳定性好,不易氧化。新国标明确,油酸≥73%才可标称“高油酸花生油”。

· 亚油酸、α-亚麻酸(多不饱和脂肪酸):人体无法合成,需从食物摄取,玉米油、普通葵花籽油中含量较高。

· 饱和脂肪酸:需控制总摄入量,过量不利血脂健康。

· 反式脂肪酸:应尽量减少摄入,反复高温煎炸易生成。

· 低芥酸:针对菜籽油,国标规定芥酸≤3%方可标注。

专家澄清:不要简单将“高油酸”“低芥酸”等同于油品档次更高,符合国标的普通食用油同样安全可靠。

专家支招

选油用油四步走

结合国家标准与检测经验,冯海青为市民提出四点实用建议:

一看标签信息。 重点关注执行标准编号和加工工艺(压榨/浸出)。合格的浸出油安全性同样有保障,不必一味迷信“压榨”,也莫被“古法”“特制”等营销话术误导。

二选合适规格。 家庭人口不多时,不建议大量囤购大桶油。开封后接触空气易氧化,应放置在阴凉避光处,尽量在建议期限内吃完。

三要轮换食用。 不要长期单一食用同一种油,花生油、玉米油、葵花籽油等轮换食用,有助于脂肪酸摄入更均衡。

四靠感官判断。 即便未过期,若闻到明显哈喇味或异味,请立即停止食用。

冯海青表示,新国标让产品规则更加清晰透明,帮助老百姓“买得明白,吃得安心”。市民如有食品、药品消费疑问,欢迎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渠道反映。